10月17日上午,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和宁乡市人民法院对“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涉刑事案件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吴治勇因重大责任事故罪和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龙天恺、任罗生、薛现棕三人因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被判处六年六个月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湖南湘大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因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被判处罚金一百万元,公司股东谭华等六人则被判处四年九个月至二年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及终身从业禁止;周正茂因玩忽职守罪和受贿罪被判处十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冷经科等四人因玩忽职守罪分别被判处五年六个月至三年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022年4月29日,长沙市望城区一居民自建房发生倒塌事故。该房屋属于金山桥街道金坪社区盘树湾组村民吴治勇家,由于违法违规建设与改扩建导致倒塌,造成54人死亡、9人受伤以及严重的经济损失。审理过程中发现,吴治勇未取得合法建设手续便雇请无资质人员设计和施工,将违法建筑用于商业用途,在发现安全隐患后未采取有效措施,在房屋出现明显倒塌征兆时也未疏散人群,最终导致悲剧发生。此外,他还参与了多次损毁他人财物的行为。同时,湖南湘大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提供了虚假证明文件,而一些政府官员如周正茂等人存在玩忽职守甚至受贿行为。
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其认罪态度作出了相应判决。审判期间,法庭确保了所有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得到保障。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被害人和被告人家属旁听了此次宣判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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