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彭国甫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并已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彭国甫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进行了讯问,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指控,彭国甫利用担任湘潭大学党委书记、湖南省怀化市委书记、湖南省政协副主席、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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