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做出重审一审宣判,判处被告人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余华英的犯罪活动始于1992年。当时,她的丈夫王加文因涉嫌盗窃被抓,余华英开始外出打工并结识了龚显良。两人同居期间,余华英生下一个男孩,并通过中间人将儿子以5000元的价格卖到河北邯郸。从1993年到2003年的十年间,余华英与龚显良、王加文多次前往贵州、云南、重庆等地拐带儿童,导致多个家庭破碎。其中,有五对兄弟或兄妹被一起拐走。
1995年,余华英搬到贵阳,成为杨妞花一家的邻居。随后,她以3500元的价格通过中间人将杨妞花从贵州卖至河北邯郸。
2000年,余华英因涉嫌拐卖儿童被捕,两个月后被释放。2004年,她和王加文在云南再次被捕,因隐瞒真实身份被判有期徒刑8年,后获减刑3年,于2009年获释。龚显良在此期间因癌症去世。
2012年,杨妞花决定寻找家人,联系志愿者发布寻亲信息并采血入库。2021年,她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寻亲视频,最终联系上了亲人。2022年6月,杨妞花向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报案,警方立案侦查。不久后,余华英在重庆市大足区被抓获。
2023年2月,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对余华英提起公诉。同年7月14日,该案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余华英于1993年至1996年间伙同龚显良拐卖儿童11名。9月18日,法院一审判决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2023年11月28日,该案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检察机关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但因发现余华英在云南省还涉嫌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案件被发回重审。
2024年10月11日,该案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一审开庭。起诉书显示,检方新查明四起犯罪事实,涉及六名儿童,其中包括余华英与丈夫王加文一同拐卖的两名儿童。至此,余华英共拐卖17名儿童。10月25日,法院再次认定余华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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