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在11月8日举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从2024年开始,我国将连续五年每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元,专门用于化债,累计可置换隐性债务4万亿元。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6万亿元债务限额,直接增加地方化债资源达10万亿元。
他还提到,2029年及以后到期的棚户区改造隐性债务2万亿元,仍按原合同偿还。政策协同发力后,到2028年之前,地方需要消化的隐性债务总额将从14.3万亿元大幅下降至2.3万亿元,化债压力大大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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