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钟祥市纪委监委通报了六起党员干部违规违纪典型案例,涉及六所中小学共11名校领导被处分。
钟祥市实验中学原党委委员、副校长殷勇在学校食堂成本中列支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及绩效奖共计188243元。2020年1月至9月,殷勇违规将6名在编在岗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和高考绩效奖作为学校食堂运营成本予以列支。殷勇因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胡集三中党支部书记、校长罗大荣和副校长马德军通过转卖食堂食材套取资金9000元,用于发放教师值班补贴和福利。2023年9月至2024年6月,经两人商议,通过增加学校食堂大米采购量并转卖的方式套取资金。罗大荣和马德军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旧口镇罗集小学校长肖仁乙、副校长张永恒、总务主任赵俊向学生摊派费用41055元,用于发放教师津补贴。2022年2月至2023年6月,三人通过提高学生伙食费收取标准的方式,在学校食堂成本中列支班主任津补贴。肖仁乙和张永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赵俊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钟祥市承天小学副校长周远国和食堂采购员郑鹏利用职务之便,在食堂采购工作中为他人提供关照并收受现金。2023年5月至11月,周远国和郑鹏在负责该校食堂蔬菜采购过程中,为菜农许某友提供关照,并分别收受其给予的现金1500元和2000元。周远国和郑鹏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双河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包玉波和总务主任杜国宝通过提高食堂成本的方式套取资金4000元,用于解决学校违规开支。2024年3月至6月,两人通过虚增食堂蔬菜采购数量的方式套取资金,用于支付学校违规产生的生活招待费。包玉波和杜国宝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石牌镇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李晓银和副校长肖志华通过提高食堂成本的方式套取资金8000元,用于解决学校违规开支。2024年3月至6月,肖志华在李晓银的安排下,通过提高部分蔬菜供应价格的方式套取食堂资金,用于支付学校违规产生的生活招待费。李晓银和肖志华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月25日,钟祥市教育局召开食堂管理工作现场会。与会人员观看了食堂管理工作成效宣传展示片,通报了2024年以来食堂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大柴湖实验小学、双河一中及相关企业进行了交流发言。会议强调,各地各学校要加强食品安全防控,严格食堂财务管理,规范食材采购行为,确保伙食质量满意,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努力打造师生满意、阳光清廉、社会认可、家长放心的学校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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