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长江商报
记者:李璟
随着近期保险业新的“国十条”出台,对未来我国保险业高质量发展作出全面部署和系统规划,中国保险业正迎来难得的历史性机遇。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负责人日前在对政策进行解读指出,保险业在支持服务实体经济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到今年8月末,保险资金运用余额31.8万亿元,同比增长10.4%,保险业通过债权、股权等多种方式为实体经济提供资金支持28.8万亿元,同比增长12.2%。
截至目前,保险资金长期股权投资2.8万亿元,投资股票和股票型基金超过3.3万亿元。
下一步,将继续优化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政策,引导保险公司完善内部长周期考核机制,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的投资力度,更好地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近日,国务院印发出台《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工作举措、组织保障三个方面,发布十条举措,包括严把保险市场准入关、严格保险机构持续监管、严肃整治保险违法违规行为、有力有序有效防范化解保险业风险、提升保险业服务民生保障水平、提升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深化保险业改革开放、增强保险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强化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协同等。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这是继2006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2014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后,我国从国家层面出台的第三个“保险国十条”。
《意见》明确了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发展目标。提出到2029年,初步形成覆盖面稳步扩大、保障日益全面、服务持续改善、资产配置稳健均衡、偿付能力充足、治理和内控健全有效的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框架。保险监管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监管能力和有效性大幅提高。到2035年,基本形成市场体系完备、产品和服务丰富多样、监管科学有效、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保险业新格局。
国家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对于充分发挥保险业的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的功能,提升保险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推进金融强国建设,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局,都具有重要意义。
在强监管方面,《意见》以问题为导向,坚持标本兼治,从市场准入、持续监管、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方面,对严格监管作出了具体部署。
在防风险方面,《意见》聚焦补短板,强调建立以风险监管为本的制度体系,持续防范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风险隐患,稳慎推进风险处置,有力有序有效防范化解保险业风险。
在促高质量发展方面,《意见》要求保险业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专注主业,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保险保障和财富管理需求。聚焦民生保障,要求丰富巨灾保险保障形式,大力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和普惠保险,服务银发经济和健康中国战略;服务实体经济,要求发挥风险保障功能,发展科技保险和绿色保险,助力科技创新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深化改革开放,要求持续健全保险市场体系,引导各类保险机构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深化保险产品定价、新能源车险等重点领域改革,推进保险业高水平对外开放。
发挥长期投资优势支持资本市场发展
9月26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努力提振资本市场,大力引导中长期资金入市,打通社保、保险、理财等资金入市堵点。
近年来,金融监管部门持续深化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增强市场活力,支持保险资金发挥期限长、规模大、来源稳定等优势,为实体经济提供多样化融资服务。金融监管总局数据显示,截至今年8月末,保险资金运用余额31.8万亿元,同比增长10.4%,保险业通过债权、股权等多种方式为实体经济提供资金支持28.8万亿元,同比增长12.2%。
行业投资理念保持审慎稳健,积极开展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到8月末,保险资金配置债券、银行存款等各类固定收益类资产21万亿元以上,投资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未上市企业股权等权益类资产超过6万亿元,大类资产整体配置稳健均衡,总体风险可控。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提出,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培育真正的耐心资本,推动资金、资本、资产良性循环。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投资力度,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金融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指出,培育真正的耐心资本,积极支持资本市场稳健发展是保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
保险资金天然具有耐心资本的属性。近年来,金融监管总局陆续发布系列监管政策,允许保险资金投资公募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取消财务性股权投资的行业范围,取消投资单只创业投资基金募资规模的限制,支持保险公司发挥价值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的作用,助力提升直接融资比重。
截至目前,保险资金长期股权投资2.8万亿元,投资股票和股票型基金超过3.3万亿元。此外,经国务院同意,金融监管总局推动保险机构通过设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开展长期股票投资试点,目前试点基金运行良好。后续金融监管总局还将扩大试点范围,支持其他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参与试点,持续加力资本市场投资。
另外,科技保险是科技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服务科技创新的重要保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和本次《意见》对科技保险服务科技创新均作出部署。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将围绕建立科技保险政策体系、健全覆盖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体系等要求,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总体思路,从丰富产品、完善政策、推广试点三个方面着手,推动保险业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和科技创新。
据统计,1—8月,科技保险保费388亿元,为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等科技活动提供风险保障超过7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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